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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大学体育学院2020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

日期:2020-05-14 阅读次数:

 

根据《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字[2015]20号)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湖北大学体育学院2020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》。

一、评定对象

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新生。

二、评定等次及比例

1.评定等次:一等(¥12000//年)、二等(¥8000//年)、三等(¥4000//年);

2.评定比例:一、二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%(含推免生)。

三、评定时间

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入学的复试工作中进行,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在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并公布。

四、评定办法及要求

1.推免生享受一等奖学金;

2.其他考生评定等次按照总评成绩排序确定,总评成绩相同时,按初试成绩排序。

3.获评奖学金的考生,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,新生学业奖学金取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湖北大学体育学院

二〇二〇年五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