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字[2015]20号)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湖北大学体育学院2020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》。
一、评定对象
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新生。
二、评定等次及比例
1.评定等次:一等(¥12000元/人/年)、二等(¥8000元/人/年)、三等(¥4000元/人/年);
2.评定比例:一、二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%(含推免生)。
三、评定时间
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入学的复试工作中进行,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在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并公布。
四、评定办法及要求
1.推免生享受一等奖学金;
2.其他考生评定等次按照总评成绩排序确定,总评成绩相同时,按初试成绩排序。
3.获评奖学金的考生,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,新生学业奖学金取消。
湖北大学体育学院
二〇二〇年五月